依据《海南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和《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海师教函〔2025〕8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长:蔡笃瑜、陈才
成员:杨永智、罗艳菊、李锋、赵志峰
(二)工作小组
组长:陈才
成员:罗艳菊、赵志峰、王文辉、卢世文、司婷婷、潘富赟、王曦、刀纤子
(三)纪检监督小组
组长:杨永智
成员:赵广孺、彭聪、霍妍如、黄锐
二、学生转出相关规定及程序
(一)学生转出比例限制
旅游业位列海南自贸港四大主导产业之首,其人才需求被纳入《海南自由贸易港"4+3+3"重点产业人才需求目录》。根据《海南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及《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海师教函〔2025〕88号)相关规定,我院旅游管理与酒店管理专业为“符合自贸港建设发展需求的专业”,实行限额转出。转出学生比例不超过该专业同年级学生总数的20%。
(二)基本原则
按照学校相关文件及我院规定,符合转专业基本条件的学生,可在本专业转出比例限额内按规定程序申请转出。
(三)转出工作组织程序
1.转出学生排名
根据申请转出学生在校期间已修读课程的加权平均绩点(GPA)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排名在转出限额内的学生方可转出。
2.加权平均绩点计算方法
(1)加权平均绩点的公式表达如下:
式中,ai为第i门修读课程的学分;bi为学生得到的第i门修读课程的绩点;n为已修读的课程门数。
(2)加权平均绩点的文字表达如下:
(3)说明
①修读课程是指学生在申请转出前已修读的所有课程(通识选修课程除外);
②绩点排序规则:当加权平均绩点相同时,依次按学科基础课程(高等数学、大学英语)的学分绩点作为次要排序依据。
3.转出学生名单拟定
依据加权平均绩点排名及学院转出限额,初步确定拟转出学生名单。
4.公示与报送
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及教学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将符合转出条件的学生名单公示并报送教务处备案。
三、学生转入相关规定及程序
(一)基本要求
1.转入名额
净转入学生数不超过转专业前该专业同年级学生总数的20%。
说明:净转入学生数=转入学生数—转出学生数
2.转入限制条件
对于学校文件中明确规定的不得申请转专业的各类情形,均不予受理。
(二)转入工作组织程序
1.资格审查
学院教务办对拟转入学生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审查的学生组织进行专业基本能力评估。
2.专业基本能力评估
采取绩点折算成绩与面试得分的综合得分来评估专业基本能力。计算方法如下:
专业基本能力评估综合成绩=绩点折算成绩×0.8+面试成绩×0.2
(1)绩点折算成绩:根据学校绩点与成绩转换相关规定,将学生加权平均绩点(GPA)转换为百分制成绩。
(2)面试成绩:由学院组织专家小组进行面试并评定,具体流程及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
3.录取名单拟定
按专业基本能力评估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成绩相同者优先考虑原专业所修数学科目成绩;若原专业未开设数学类课程,则以大学英语课程成绩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
4.公示与报送
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及教学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将符合转入条件的学生名单公示并报送教务处。
四、学生转出工作流程与时间安排
(一)报名:2025年7月21日-22日,学生在教务系统提交转专业申请。
(二)转出资格审查:2025年9月8日-9日,学院教学秘书登录教务系统受理申请,打印申请单并进行资格审查。
(三)可转出学生名单拟定:2025年9月10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转出学生,根据其在校期间已修读课程的加权平均绩点(GPA)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结合学院转出限额拟定可转出学生名单。
(四)公示与报送:2025年9月11日-14日,工作小组将拟转出学生名单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及教学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将符合转出条件的学生名单公示并报送教务处学籍科。
五、学生转入工作流程与时间安排
(一)报名:2025年7月21日-22日,学生在教务系统提交转专业申请。
(二)初审:2025年9月8日-12日,学院教学秘书登录教务系统审批。
(三)资格审查:2025年9月15日-16日,由学院教务办从教务处领回学生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转入学生的面试时间。
(四)考核:2025年9月17日-18日。开展面试工作,并计算、汇总其专业基本能力评估综合成绩成绩,生成拟录取名单。
(五)审议与报送:2025年9月19日-20日,工作小组将拟录取名单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及教学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将拟录取名单公示并报送教务处。
(六)录取:2025年9月29日-30日,收取学生转专业通知单,完成学生转专业手续。